江苏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旨在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减轻经济负担,鼓励生育。以下是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1. 适用对象
- 一般条件:
- 农村居民,年满60周岁。
- 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特殊情况:
- 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夫妻。
- 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
2. 确认程序
- 本人申请。
- 村(居)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3. 奖励标准
- 每人每月80元,直至亡故。
- 已享受国家退休待遇的农村居民不重复享受此奖励。
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1. 适用对象
- 农村和城镇居民,女方年满49周岁。
- 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 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含三级)以上伤残。
2. 确认程序
- 本人申请。
- 村(居)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3. 扶助标准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450元,直至亡故。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35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
三、其他生育奖励政策
1. 二孩、三孩奖励
- 无锡市锡山区:
- 二孩家庭:一次性生育奖励0.5万元,一次性育儿奖励1万元,总计最高1.5万元。
- 三孩家庭:一次性生育奖励1万元,一次性育儿奖励3万元,总计最高4万元。
2. 生育津贴
- 江苏省已将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等13个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女职工生育津贴无需申请,产假结束后自动到账。
四、政策的实施意义
- 缓解人口老龄化:通过奖励扶助政策,鼓励家庭生育,稳定人口结构。
-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经济支持,改善生活质量。
- 促进社会公平: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提供特别扶助,体现社会关怀。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申请流程,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