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第四次修正,并于2021年9月29日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法规在江西省正式实施
主要修改内容
- 1.优化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取消生育限制:扩大生育登记服务对象范围,所有生育子女的夫妻都可以进行生育登记;取消再生育审批,对因子女死亡或残疾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无需审批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对生育三孩以上子女的,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
- 2.完善支持措施:增加假期: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加强生育保险支持: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财政、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拓展优生优育服务范围: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
- 3.保障合法权益:对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施奖励扶助措施: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施现有的奖励扶助措施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增加帮扶保障: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上述人群建立健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条款对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增加护理假:对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的,增加了“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每年给予适当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的条款
实施措施
1.加强条例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对法律有关规定进行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生育、促进生育、优生优育、适龄婚育的良好氛围
2.做好政策衔接: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衔接好生育、奖励、服务等有关政策,及时清理不适合当前人口发展形势的政策文件和相关措施
3.完善配套服务: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快线上登记办理,逐步实现婚姻登记、生育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婚育户”线上一链办理
其他重要信息
- 生育登记: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线上、线下进行生育登记。
- 生育保险: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这些新规定旨在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