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江苏省的产假规定如下:
- 基础产假
女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 延长产假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夫妻,可在基础产假基础上延长60天,总产假为158天。具体包括:
-
难产增加15天产假;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特殊情况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其他说明
-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时长;
-
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
政策依据 :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注:2025年2月8日最新文件再次确认了158天产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