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医疗机构级别及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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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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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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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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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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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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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大病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总限额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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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未备案按15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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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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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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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等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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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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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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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甲类项目60%、乙类项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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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甲类项目55%、乙类项目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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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300元,每日每次支付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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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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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36种):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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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额(10种):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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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专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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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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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报销1500元,剖宫产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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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2年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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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意外伤害
- 按责报销80%门诊医疗费,年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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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额为300元/年,未成年人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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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需备案,未备案按35%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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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2023-2024年政策,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比例及限额适用于2023-2024年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2025年政策可能存在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