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育儿假计算规则如下:
一、基本天数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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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可享受育儿假各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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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生育子女数量累计
若生育多子女,育儿假天数按子女数量累计计算。例如,生育2个子女的夫妻,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5天/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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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计算标准
以子女 周岁 为准,而非实际年龄。例如,子女1周岁未满2周岁时,父母仍可享受2个生育周年的育儿假。
二、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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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使用
育儿假需在子女3周岁前 每年 使用完毕,可 连续或分散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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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周期使用
若当年未使用完的育儿假,可结转至下一周期继续使用。
三、工资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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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
育儿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正常出勤应得工资发放,不影响后续复工、续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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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包括产前检查、生育津贴等生育相关权益,均不因育儿假而受影响。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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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规则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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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可通过上海本地宝、12345热线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政策解读。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现行法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