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上海市二胎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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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时长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 每年可享受育儿假各5天 ,按需连续或分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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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 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育儿假增加5天。
二、工资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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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
育儿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正常出勤应得工资发放,不影响复工、续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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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假期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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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假延长至158天(如二孩政策实施时),育儿假仍可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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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与产假合并计算,但需符合年度总天数限制(如2025年职工年假为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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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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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与年限
育儿假按生育子女数量累计计算,每年最多享受10天(2孩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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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式
可选择连续使用(如集中照顾新生儿)或分散使用(如每月1天)。
四、其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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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充福利
部分企业可能提供额外假期或现金补贴,例如携程集团曾推出“陪娃假”3天/年,5岁前每年补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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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工作支持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休假、弹性工作等措施,帮助家庭平衡生育与工作。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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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需在子女3周岁前申请,且每年仅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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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年条例修订及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与国家及地方生育支持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