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太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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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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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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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每次就诊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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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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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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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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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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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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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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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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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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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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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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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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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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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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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门诊处方药费、检查/手术费等设有单次限额(如10元、5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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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缴费比例400元,政府补贴670元,总缴费1070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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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门诊慢特病患者需参考就医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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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确保覆盖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