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假的规定,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最新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婚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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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天婚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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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 15天婚假 (含3天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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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再婚、复婚可享受与初婚相同的3天婚假。
二、婚假期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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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福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包含在应休假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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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程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另给予路程假,具体天数视路程远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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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重叠处理
若在探亲假期间结婚,不另给假期。
三、婚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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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未明确婚假具体休完时间,但《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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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定
具体休完时间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常见为3个月、半年或1年,超过规定期限视为放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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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政策 :再婚、复婚均享受3天婚假,但无法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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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差异 :婚假天数可能因地方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人事部门确认。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法律及地方性政策,实际执行中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