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产假天数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与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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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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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在基础产假基础上延长60天,总产假为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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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与多胞胎 :难产增加15天,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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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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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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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 :产假期间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总天数
三、政策调整背景
2023年江苏省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产假延长60天,与国家98天基础产假合并执行,形成158天总产假,但这一调整不适用于2023年之前已生育的夫妻。
四、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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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在基础产假98天基础上延长6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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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苏州市 :与全省统一执行158天产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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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特殊说明 :2025年最新政策进一步明确产假期间工资福利保障
五、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综上,江苏现行产假标准为 158天 (含98天基础产假+60天延长产假),特殊情形下可进一步增加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