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始于 1992年 ,具体背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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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标志着三峡工程移民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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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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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移民 :1996年8月11日全面启动,持续近十年,完成127万移民搬迁,确保1997年年底大江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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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移民 :2003年三峡水库蓄水至135米时启动,搬迁剩余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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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意义
三峡工程是新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移民工程,涉及湖北、重庆等20个区县,累计搬迁近130万人,占全球移民规模的比例最高。移民安置工作遵循“以安置为主”的原则,确保搬迁后生活水平不低于原居住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