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船闸通航规定
一、通航调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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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原则
船舶过坝调度遵循“安全第一、公平公开、分类管理、先到先过、兼顾效率、保障重点”原则,具体依据《三峡—葛洲坝水利枢纽通航调度规程(2022年修订版)》执行。- 正常情况下,三峡船闸两线单向运行(南线下行、北线上行),日运行不少于30闸次,闸室面积利用率不低于70%。
- 一线船闸计划性停航检修期间,另一线船闸单线运行并定期换向(一般48小时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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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水域范围
通航调度水域为三峡坝上计划编制确认线(万州驸马长江大桥)至葛洲坝坝下计划编制确认线之间的水域。
二、航行与停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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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要求
- 船舶进入枢纽河段前需确保舵、锚、主辅机、通信设备等处于适航状态,并保持GPS、AIS终端正常开启。
- 船长、轮机长须在通过曲溪至乐天溪等关键航段时全程值守。
- 船舶在交通管制区内需采用安全航速航行,并服从三峡海事管理机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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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道规则
- 进出船闸或升船机引航道时,船舶应靠右舷行驶,禁止追越、并列行驶或试航、测速等行为。
- 升船机下引航道信号标显示红色时,船舶需在等让区待命;绿色信号允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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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航与限行
- 禁航区仅允许公务船、持有作业任务书及施工作业许可证的船舶进入。
- 吃水或操纵能力受限的船舶需提前72小时报备,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交通管制区。
三、安全检查与通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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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要求
- 所有过闸船舶须按《长江三峡-葛洲坝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规程》(JTS/T329—2024)接受安全检查,涵盖船舶、货物、人员自查及检查流程。
- 检查标准整合了2018年以来的安检经验,重点保障船舶和枢纽通航建筑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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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环境限制
- 水文条件:下游通航水位不低于63.0米;最大通航流量为入库≤56700m³/s或下泄≤45000m³/s。
- 气象条件:通航最大风级为6级,能见度要求上行≥500米、下行≥1000米。
四、养护与停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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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养护
- 每线船闸每两个月安排一次定期养护停航,单次停航6—12小时。
- 专项修理项目集中安排在计划性停航检修期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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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性停航
- 2024年北线船闸计划性停航检修时间为2月21日—4月6日(工期45天),检修期间优化调度保障重点物资过坝。
五、违规处罚与责任
- 违反航行规则(如擅入禁航区、未报告船舶信息)或处于不适航状态的船舶,将被三峡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处置。
- 过闸船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等法规。
以上规定综合了现行通航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具体执行以三峡通航管理机构和海事部门的最新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