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海事局关于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的通告》,长江江苏河段中存在多个禁止追越的航段,具体范围和规定如下:
1. 禁止追越的航段
(1)桥区水域
- 除无障碍桥墩外,桥区水域禁止船舶追越。
(2)福姜沙北水道
- FB#4至FB#7浮之间的水域禁止追越。
(3)交通管制区域
- 所有交通管制区域内禁止追越。
(4)特定航段(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适用)
- 尹公洲航段:长江#99-#101浮、长江#103-#105-1浮。
- 福姜沙南水道及上下口:长江#44浮至长江#59浮。
- 渡运水域:所有渡运水域禁止追越。
(5)其他禁止追越的航段
- 龙门口水域:长江#112浮至长江#114浮。
- 嘶马弯曲航段:长江#90浮至长江#92浮。
2. 避免追越的航段
- 龙门口水域:长江#112浮至长江#114浮。
- 嘶马弯曲航段:长江#90浮至长江#92浮。
3. 允许追越的桥梁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以下桥梁水域允许船舶追越:
- 南京长江二桥
- 南京长江四桥
- 润扬长江公路大桥
- 泰州长江大桥
- 江阴长江大桥
- 苏通长江公路大桥
4. 其他注意事项
- 船舶在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航行时,应保持安全航速,最高不得超过15节,最低不得低于4节。
- 在泰州长江大桥水域下界浮以下,船舶最低航速不得低于6节。
参考来源
以上信息摘自《江苏海事局关于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的通告》,详情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