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关于工伤保险费缴费主体和费基、费率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
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费基与费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这意味着,雇主需要根据其雇员的工资总额以及所属行业的风险等级来计算并支付工伤保险费用,而雇员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这种安排旨在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时能够得到适当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同时分散雇主的风险。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费率,这取决于该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例如,建筑行业的费率可能会比办公室工作的费率要高,因为前者的工作环境通常更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