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惠保中的“四大重症免赔付”是指保险产品对四种重大既往症(即投保前已患的疾病)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的条款。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免赔付的重大疾病范围
冀惠保明确将以下疾病列为重大既往症,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患这些疾病,或因这些疾病导致的并发症,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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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类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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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肾疾病
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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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
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脑梗死、脑出血、Ⅲ期高血压、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如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或I1型糖尿病伴严重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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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部疾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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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疾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HIV感染、器官移植、植物人状态等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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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认定 :既往症以投保时健康告知为准,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可能影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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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免赔额 :除重大疾病外,冀惠保还设有1.5万元免赔额,即扣除该金额后按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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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基本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先行报销,个人自付部分再由保险赔付。
三、建议
若已投保冀惠保,建议投保前进行全面的健康告知,避免因既往症影响保障。若不幸患上述疾病,可咨询保险公司了解具体理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