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双通道药品的纳入和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双通道药品的纳入条件
-
药品属性要求
必须属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含竞价药品)”或已纳入2024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的通用名药品。
-
仿制药要求
若为仿制药,需与原研药保持“四同”(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同医保目录剂型、同国家谈判规格),且需在2024年10月31日前获批。
-
用药需求评估
需符合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原则,且用药周期、平均生命周期等需符合医保支付规范。
二、双通道药品的管理方式
-
支付方式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销售,医保按约定支付。
-
动态调整 :各地医保部门会定期调整药品目录,例如2025年1月湖南省新增51种药品,江门市、广州市等地也均有药品调整。
三、关于“申请”的说明
双通道药品的纳入无需企业主动申请,医保部门根据药品属性、临床需求等综合评估后确定。若企业希望药品进入双通道,需确保药品符合上述条件,并配合医保部门的审核。
总结
双通道药品的纳入是医保部门根据政策动态调整的结果,企业无需单独申请。若药品符合条件,将自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议关注当地医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了解具体药品目录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