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相关职能的机构设置经历了多次改革调整,目前主要整合到以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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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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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计划生育委员会”或“计生办”已随卫生与计划生育体制改革并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简称“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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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负责全国及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健康管理工作,承担原卫生局和原计生委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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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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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卫生局与原计划生育办公室合并为 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 (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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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进一步调整为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23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 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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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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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计生办职能部分转移至 公共卫生办公室 ,乡镇级计生办与妇幼保健机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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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人口统计、生育服务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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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部分地区可能因机构设置差异存在“卫计委”“卫健委”等不同称谓,但职能本质一致。如需办理相关业务,建议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确认最新机构名称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