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要纳入省市医保双通道,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存在差异:
一、基本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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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资格
需已纳入省级或市级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满3年(含)以上,且近3年无重大医保违规记录(如被通报批评、扣除违规金额、暂停或终止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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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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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执业药师,且不得兼职或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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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要求执业药师需在岗提供药学服务(如注册满6个月、营业时间在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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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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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完善
需建立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等,并确保医保费用结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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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药师需熟悉医保政策,提供处方审核、调配、用药指导等专业服务,且药学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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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标准
经营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设置处方审核区、调配区、储藏区等功能分区,配备冷链配送和药事服务专区。
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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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与合规 :需具备丰富的医药连锁管理经验,信誉良好,无重大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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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要求 :部分城市(如广州市)要求合理布局,覆盖重点医疗区域。
四、申请流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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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 :通过省级医保平台提交申请材料,部分地区支持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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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标准 :医保部门实地复核得分需达到95分以上,方可纳入拟新增定点公示范围。
示例(山东省具体标准)
根据山东省规定,双通道药店需满足8个条件,其中人员配备为“注册到门店的执业药师2名以上”,且每名药师需满足“注册满6个月、营业时间在岗”等细则。
以上条件综合了医保部门对药店资质、人员、管理等多方面的要求,旨在确保药品供应安全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