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
免责协议书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一般情形下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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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协商一致
双方当事人需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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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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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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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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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格式条款需履行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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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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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相关条款
任何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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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财产损失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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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特殊情形
用人单位单方面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三、特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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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的效力 :若条款存在歧义,应遵循“通常理解”原则,若对提供方不利则解释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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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签订的情况 :合同违约后签订的免责协议,若排除违约方法定责任,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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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协议的特殊性 :劳动合同中涉及免责的条款需符合劳动法规定,否则无效。
四、总结建议
免责协议书的效力需结合协议内容、签订背景及法律条款综合判断。若协议涉及人身伤害或故意/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通常无效;其他情况下,需重点审查自愿性、合法性和风险分配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