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户不能享受的政策主要包括高收入家庭资产标准、财政供养人员家庭、高消费行为等情形,具体表现为拥有商品房、享受型车辆、企业投资等情形将被排除在帮扶范围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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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资产超标限制:若家庭成员拥有商品房、享受型用车(如私家车、船舶)、工程机械或大型农机具,或存在高标准住房装修(非灾后重建等特殊情况),则不符合监测户认定条件。例如,重庆市明确将此类家庭列为“原则上不纳入监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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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供养与稳定收入群体:家庭成员中有正式编制的财政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无重大返贫风险除外),或长期经营企业并正常纳税的,通常无法享受监测户政策。云南省规定,国家公职人员直系亲属家庭亦不得纳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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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消费与不合理支出行为:存在自费出国、高额银行存款(如大额保险、证券)、过度医疗(如超范围使用进口药物)等行为的家庭,或虚报开支、隐瞒资产的,将被排除。固原市明确将“民主评议中群众争议较大且无法佐证”的情形列为排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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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套利与空挂户:为套取政策故意分户、并户,或户籍空挂(实际不共同生活)的家庭,以及服刑人员、失踪人口等非实际经济共同体,均不符合监测资格。
总结:监测户政策旨在精准帮扶返贫风险群体,但需严格排除高资产、高收入及行为失当家庭。农户申请前应自查是否符合基础条件,避免因政策限制导致申报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