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南槽航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航道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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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航道 :供实际吃水7米及以上的大型船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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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航道 :南槽航道分为上下两段,下段由安全水域标标示走向,上段边界由侧面标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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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船舶航道 :也分为上下两段,下段由安全水域标标示走向,上段边界由侧面标标示。
- 警戒区 :
- 设有九段沙、圆圆沙等多个警戒区,船舶进出及在区内航行时需谨慎驾驶,按建议流向航行,部分警戒区内大型船舶禁止追越。
- 航路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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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要按各自靠右原则在规定航路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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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船舶从长江江苏段驶往长江口方向需经浏河口警戒区从宝山北航道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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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船舶在不同航道航行也有相应规定,如从南槽航道驶往黄浦江需经圆圆沙警戒区从外高桥航道上行。
- 特殊船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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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水7米及以上拟进入南槽航道的船舶、载运散装液化天然气的船舶都有特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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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长度300米及以上等的拖带船队、试航船舶等也需遵守相应规则,部分船舶还限制夜间航行。
- 航速限制 :
- 长江口深水航道、圆圆沙警戒区到浏河口上海港港界线之间的航道和警戒区都有明确航速限制,不过高速船在部分情况可不受最高航速限制,但任何船舶都有采取安全航速的责任。
- 其他规则 :
- 船舶追越、横越航道、通过桥区水域等都有详细规定,能见距离小于1000米时禁止航行,除特殊情况船舶应避免驶入避航区。
- 施工期间规定 :
- 如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和南槽航道进行航道疏浚施工,施工期间非禁航,但需遵守相关航行规定和施工安全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长江口南槽航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运行,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航行船舶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