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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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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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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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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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县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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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疾病保障
- 报销比例通常为60%-80%,具体比例因病种和政策调整而异。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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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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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为6000元,超过后不再计算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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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及连续参保3年以上的婴幼儿按连续参保年限提高封顶线(如3年60万元、4年65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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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级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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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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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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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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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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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省内医疗机构 :二级及以上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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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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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如兴塔镇卫生院)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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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在市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诊疗,免收起付线,合规费用按报销比例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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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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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市内双向转诊仅收取高级别医院起付线,下转患者不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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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对高额医疗费用(如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比例65%-80%,特殊病种(如癌症、尿毒症)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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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年限 :连续参保3年以上,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均不设封顶线。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