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最新政策,护理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已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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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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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期限
按照国家及省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或护理假天数发放。
二、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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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等级与金额
根据技能等级不同,养老护理员可享受以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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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五级):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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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四级):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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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三级):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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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二级):8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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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一级):1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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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仅适用于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护理员。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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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周期 :通常与工资发放周期一致,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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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岗位等级及护理资格。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确保与政策文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