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及报告制规定如下:
一、船舶定线制规定
- 适用范围
覆盖长江江苏段通航水域,包括慈湖河口与乌江河口联线至浏河口下游施信杆联线区域,由江苏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监督实施。
- 航道布局
-
深水航道 :供大型船舶使用,两侧设置200米宽、5米深的航道,航速限制为顺流6节、逆流4节。
-
推荐航路 :位于深水航道外侧,宽200米、深5米,供小型船舶通行。
- 航行规则
-
速度限制 :正常航行最高15节,通航分道内逆流不低于4节、顺流不低于6节,禁止停车淌航。
-
航道使用 :大型船舶优先使用通航分道,小型船舶应沿推荐航路行驶,避免交叉。
-
特殊区域 :汊河、捷水道等需根据水深、潮汐等条件选路,部分受控航段需提前报告。
- 船舶责任
-
船长职责 :在交通密集区、危险区或紧急情况时,需在驾驶台值班或亲自指挥。
-
违规处罚 :追越、会让不遵守规则者,将受到海事处罚。
二、船舶报告制规定
- 报告义务
-
国际航行船舶、客船(渡船除外)、300总吨以上中国籍船舶等需通过甚高频(VHF)向VTS中心报告船位、航向、吃水等信息。
-
具体场景包括经过船位报告线、靠离泊、进入单向控制航段等。
- 报告内容
包括船名(呼号)、国籍、船籍港、船长、吃水、载货情况、始发港/上一港/下一港等。
- 配备AIS且数据准确的船舶可简化报告内容。
- 报告频率
-
定时报告:日常航行中需按VTS要求进行动态报告。
-
特殊情况:事故、污染、保安事件等需立即报告。
三、安全与服务优化
-
服务举措 :2021年修订取消了部分责任条款与桥区动态报告要求,增加锚泊资源及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
-
风险管控 :通过优化分隔带设置(由100米缩减至50米)、明确危险品船舶夜航限制等措施,提升通航安全。
以上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船舶需严格遵守以确保航行安全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