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30日,工会经费减免的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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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这意味着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这部分工会经费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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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政策:
- 对于全年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扣除基层工会留成部分)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继续实施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该政策暂定实施至2025年5月31日。
-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小微企业,其上缴的工会经费可以全额返还。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此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