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医保政策,医保资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用于家庭成员,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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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仅限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余额授权给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使用,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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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湘医保”小程序绑定家庭成员,实现账户资金共享。每个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最多可绑定10个家庭成员,每个成员仅能接受一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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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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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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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仅能用于医保目录内的合规费用,不可直接支付门诊、住院等全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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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庭成员未参保,需先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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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亲情账户(辅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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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主要为未办理医保的个人(如未成年人、老年人),通过绑定职工医保参保人的医保码,实现就医购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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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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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支持药店购药、门诊/住院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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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直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仅作为医保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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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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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无家庭共济功能 :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无法实现账户资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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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湘医保”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与家庭共济功能独立。
建议根据家庭参保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办理前可通过长沙医保局官网或“湘医保”小程序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