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生育保险最新政策如下:
一、参保范围
覆盖昭通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
二、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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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9%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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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收支平衡原则调整。
三、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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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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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引产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按以下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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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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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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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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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3-7个月):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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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不足4个月):15天,满4个月以上按42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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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为参保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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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包含产前检查、分娩手术等费用,实行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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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 计划生育手术费(如流产、引产、绝育等)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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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结婚证、社保卡、出生证明、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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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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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生育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与工资同步扣除。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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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参保或缴费不足,职工需自行承担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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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仅能报销配偶的生育/手术费用,不享受津贴。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确保职工生育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