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静载试验的终止条件需根据试验类型和工程要求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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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控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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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且总沉降量超过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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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某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达到前一级荷载的2倍,且24小时未达到稳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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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控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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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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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桩试验中,锚桩上拔量达到允许值且桩顶沉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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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线形态判断
- Q-S曲线呈缓变型时,加载至总沉降量60-80mm;特殊情况下可超过80mm。
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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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控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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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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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沉降量超过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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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控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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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顶上拔荷载达到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的0.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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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上拔荷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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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稳定性
- 某级荷载作用下,24小时未达到稳定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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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桩检测要求 :需满足土的休止期,砂土≥7天,粉土≥10天,非饱和黏性土≥15天,黏性土≥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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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限制 :加载量不得超过试桩设备承载能力。
以上条件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确保试验安全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