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男性生育津贴的领取需符合以下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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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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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均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或仅女方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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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在女方分娩前持续正常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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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 正常生育、晚育(正常生育3个月/晚育3.5个月)、生育并领取《独子证》(4.17个月)、晚育并领取《独子证》(4.67个月)等情形。
二、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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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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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3个月(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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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3.5个月(1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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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并领证:4.17个月(1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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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并领证:4.67个月(1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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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助金 :按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个月或4个月计发(根据生育类型)。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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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 登录“海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及生育相关资料,提交后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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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 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生育津贴申请表》、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四、申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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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领 :生育或手术次日起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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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领 :用人单位终止后2年内。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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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如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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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单位需及时维护参保人员银行账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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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划转至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
六、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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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 :需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明,申领材料中需包含男方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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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终止 :职工可自休假结束2年内申领。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