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行法律规定,二胎陪护假的天数如下:
一、陪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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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陪产假
男方依法享有 25天陪产假 ,用于配偶分娩期间的护理和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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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生育条件,女方生育二孩可增加产假 70天 (原60天基础上加10天),男方护理假仍为25天。
二、其他相关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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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陪护假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享受 5天产前检查陪护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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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夫妻双方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可累计享受 10天育儿假 。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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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以上规定均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执行,该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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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陪产假期间工资、津贴、补贴等权益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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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若当地政府出台补充规定(如柳州市明确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以地方性文件为准。
建议生育家庭提前与单位沟通,确保符合当地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