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江苏省对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确实提供生活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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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调整
国家统一提高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378元,调整后不低于98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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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执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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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地区(9省) :包括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9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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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河北、山西、辽宁等10个省,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8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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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对象与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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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 :主要针对在部队未达到评残标准、因服役导致慢性病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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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周期 :通常为每年发放一次,具体以当地财政安排为准。
三、其他相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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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补助 :部分地区(如江苏)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例如门诊500元/年、住院40%比例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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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中央财政根据经济水平调整补助标准,地方可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倾斜。
四、申请条件
需符合《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等政策规定,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央及地方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