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0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条件,综合各地政策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奖扶)
-
基本条件
-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户口(以土地使用证为准);
-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6年年底前年满60周岁;
-
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1973年至2015年期间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
-
特殊条件
- 若夫妻一方为城镇户口,农业户口方可享受。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特扶)
-
基本条件
-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女方年满49周岁(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
-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
-
-
其他说明
- 若独生子女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男方在49-50周岁时可先享受奖励扶助,待女方年满49周岁后转为特别扶助。
三、注意事项
-
户籍要求 :需为农村户籍,部分地区对“半边户”(一方为城镇)有特殊规定;
-
年龄计算 :以1933年1月1日为出生时间基准,2026年年底前年满60周岁;
-
补贴标准 :
-
奖扶:每人每年960元(2011年后实施);
-
特扶:每人每月500元(2019年1月1日起)。
-
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