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标准根据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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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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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后,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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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960元/年(部分地区提标至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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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子女死亡:1560元/年(部分地区提标至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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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死亡且现无子女:1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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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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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无违法多生育行为,现只有一个孩子或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发放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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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9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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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108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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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扩面与特别扶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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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扶扩面政策
- 只生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的农村夫妇,年满55周岁后发放400元/年奖扶金,直至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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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扶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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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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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年满49周岁,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发放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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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分:9480元/年(每人每月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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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死亡:12000元/年(每人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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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 :三级以上未治愈患者直接纳入特别扶助(特扶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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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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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省份、城市标准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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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2年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标准为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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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年满60周岁后按600元标准发放,独生女死亡另增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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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农村部分家庭标准为9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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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部分城市如芜湖市、亳州市等,自2009年起将奖励扶助金标准从600元提高到720元,并根据家庭情况进一步提标。
建议申请时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民政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