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宜昌市的医保政策,宜昌市职工医保在定点零售药店的报销比例如下:
职工医保药店报销比例
- 1.在职职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报销比例为80%
- 2.退休职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报销比例为90%
报销条件和限制
1.医保目录内费用:只有在药店购药时所产生的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费用(系统自动识别)才可以进行报销。
2.门槛费:需要先累计一定的门槛费,一个年度内,在职职工的门槛费为 500元,退休职工的门槛费为 400元。达到门槛费之后就可以报销。
3.处方药:如果是处方药,则需要凭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后才能报销;非处方药可以直接购买报销
年度报销限额
1.在职职工:一个年度内,医疗机构报销加药店报销累计最多报销 2200元
2.退休职工:一个年度内,医疗机构报销加药店报销累计最多报销 2600元
报销流程
1.结算方式:在药店买药结算后,可以向药店索要结算小票以了解报销情况。
2.医保登记:在药店购药前需要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登记,否则无法计入门诊统筹。
注意事项
- 政策更新:国家、省若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 电子处方:在全面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电子处方流转前,参保人员处方药凭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非处方药直接购买
宜昌市职工医保在定点零售药店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90%,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报销条件和年度报销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