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刨宫产(即剖腹产)产假为 128天,以下是具体说明:
1. 产假天数及计算依据
- 基础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地方延长假期: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可延长 30天。因此,刨宫产产假总计为 128天。
2. 假期范围及注意事项
- 假期范围:刨宫产产假包含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 其他情况:
- 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 15天产假。
- 如果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 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 42天产假。
3. 工资与福利保障
- 工资发放: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 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 法律依据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5. 总结
江苏省刨宫产产假为 128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和地方延长的30天。假期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有保障,具体执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