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
符合监测范围的农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提出自主申报:
- 书面申请,填写《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并加按手印。
-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
- 拨打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
- 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
农户在申请时需要承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并授权查询家庭资产信息。
2. 入户核查
村级组织对农户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
3. 信息比对
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街道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4. 村级初选
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5. 乡级审核
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局部门审核批准。
6. 县级审核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的监测对象名单,并进行公告。
7. 系统录入标注
将确定的监测对象名单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标注管理。
以上就是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的一般程序,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