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纳入监测的五步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关键环节:
农户自主申报或基层干部排查
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或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发现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线索。村级评议公示
村级组织对申报或排查出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并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村民监督和意见反馈。乡级审核
乡镇政府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名单进行审核,进一步确认拟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员名单,并报县级相关部门。县级审批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批,结合信息比对和风险研判,最终确定纳入监测范围的对象,并发布审批结果。信息录入建档
由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将监测对象的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建立完整的档案。
补充说明
上述程序在不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例如部分地方增加了“信息比对”环节,对监测对象的收入、财产等信息进行核实,以确保纳入对象的准确性。程序的执行需严格遵循民主评议和公示的要求,确保公平、公正。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以参考以下来源:
- 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监测对象识别程序的描述。
-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监测户识别纳入程序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