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监测对象和消除风险的标准程序如下:
一、纳入监测对象的标准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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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识别
通过定期排查(如村两委会议、网格员反馈等)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需结合收入、支出、"三保障"等指标综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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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核查
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实地核实农户家庭情况,包括收入来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教育支出等,形成初步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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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评议公示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对拟纳入监测的对象进行逐户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并公示5天,接受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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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乡(镇)组织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监测标准后上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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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定公告
县级部门审查通过后,通过村公告栏或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正式纳入监测对象名单。
二、消除风险的标准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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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消除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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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持续稳定(原则上不低于半年)且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监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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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不愁吃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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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刚性支出(如医疗、教育)稳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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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新增返贫致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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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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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核查与名单提出 :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核实农户情况,提交拟消除风险名单并入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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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评议公示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并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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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乡(镇)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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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定公告 :县级部门审查通过后发布公告,标注风险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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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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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需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暂不消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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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消除后若再出现返贫风险,需重新识别为监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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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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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风险消除后需定期复核,发现新风险需及时重新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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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质量 :确保收入测算周期覆盖风险消除前12个月,数据来源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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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衔接 :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建立长效监测机制。
以上程序需严格遵循"宽进严出"原则,除自然消除风险外,不得提前终止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