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的医保在广州能用。
广东省内已实现跨市就医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 的一站式直接结算,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也能够省内跨市异地直接结算。茂名参保人在广州就医,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广州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 备案方式:
- 线上:可通过 “粤医保” 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粤省事” 等渠道办理。
- 线下:参保人可到茂名市辖区内医保窗口办理。
- 人员类别及备案有效期: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 6 个月;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备案有效期为 6 个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
-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成功备案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的第 30 日止。
- 医保待遇标准:
- 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1000 元。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的就医地和参保地享受的医保支付比例一致。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的就医地享受的医保支付比例降低 5 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就医地享受的医保支付比例降低 20 个百分点。
- 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备案的就医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诊查费和一般诊疗费等按照茂名现行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的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直接结算。
-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参保人员因门诊特定病种在备案的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医保支付比例参照本市外住院相应支付比例执行。
- 职工个人账户待遇:参保人员省内跨市使用个人账户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实行直接结算。
- 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保人员按参保地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相关医疗费用。
对于因急诊抢救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视同已备案,由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相应系统接口办理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返回参保地零星报销。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医疗费用,在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也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