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在北京领取失业金期间, 持有医保卡的居民可以正常使用医保卡进行医疗保险结算和报销,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卡的使用与领取失业金并无直接关系,失业金领取期间医保卡仍可以正常使用。按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医保费,个人不缴费,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的医保费年限计入本人的医保缴费年限。
具体报销比例和待遇如下:
-
报销比例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与在职职工一样的报销待遇,包括门诊报销比例等。
-
医保账户 :当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0”,医保报销待遇可以正常享受。
-
就医要求 :失业人员需要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失业证明等证件前往医院就医,并根据医保规定选择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北京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正常享受医疗保险报销,报销比例和待遇与在职职工相同。建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妥善保管医保卡和相关证件,并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就医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