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育儿假的计算公式为:连续工作满1年的职工,子女3周岁前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按自然年计算且不含节假日。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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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职工需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且子女年龄未满3周岁。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算,每年可休一次,假期不跨年累计。 -
计算方式
每年10天假期按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可一次性或分次使用。若当年未休完,不结转至下一年。假期天数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
特殊情况处理
- 当年子女满3周岁的,仍可享受当年完整10天假期。
- 夫妻双方均为浙江职工的,可各自享受10天育儿假,不共享。
- 跨单位就业的,需在新单位重新满足连续工作1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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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需提前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提供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但可协商具体休假时间。
提示:育儿假为带薪假期,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建议提前与单位沟通安排,避免集中年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