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叠加,每年10天
浙江省育儿假相关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时长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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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时长
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 10天育儿假 ,以子女出生当年周岁数计算(例如2025年子女5岁,2026年可享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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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起始时间
育儿假从子女出生当年11月1日起按周年计算,未使用的假期不会累积到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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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性质
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职业假,需在当年内使用完毕。
二、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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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
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应照发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或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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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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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因未就业、失业、灵活就业等未享受产假时,可申请由政府提供的经济补助,具体由县级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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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若父母年满60周岁,夫妻双方每年可额外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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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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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数量不叠加 :无论生育几孩,每年育儿假总时长仍为10天,不会因子女数量增加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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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政策自2021年11月25日起施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