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只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时,生育金需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 与单位协商补缴生育险:若单位漏缴生育险,可要求其补缴并申报生育津贴。补缴后需满足当地连续缴费时长要求(通常为6-12个月)方可申领。
- 通过配偶生育险报销:若配偶单位缴纳了生育险,可申请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部分地区支持男职工配偶报销,但无生育津贴)。
- 地方政策替代方案:部分城市允许用医保报销部分生育医疗费(如产检、分娩费用),但无津贴。需咨询当地医保局。
具体操作步骤:
- 补缴生育险:单位需提交《社保增减表》等材料至社保局,补缴后按流程申领津贴。
- 配偶报销:提供结婚证、配偶生育险证明、医疗票据等,通过配偶单位申请。
- 医保报销:直接持医保卡结算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或事后凭发票报销。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通常为工资的60%-100%,计算公式为:。
- 逾期申请可能被拒,需在生育后30天至1年内提交材料。
提示: 若单位拒绝补缴,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建议提前确认当地政策,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