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不给员工生育津贴,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与公司沟通协商 :
- 尝试与公司沟通,了解拒绝支付生育津贴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保留好沟通记录,以备后续使用。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 如果公司仍拒绝支付生育津贴,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及生育情况证明(如生育证等),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调查并督促用人单位发放。
- 申请劳动仲裁 :
- 若劳动监察部门协调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
- 向法院提起诉讼 :
-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员工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寻求法律援助 :
- 员工还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多的帮助和建议。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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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三条 :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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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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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通过以上步骤,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生育津贴权益。建议员工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