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徐州市职工医保门特报销政策,主要规定如下:
一、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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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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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A级、B级定点药店起付线与医疗机构级别一致,C级定点药店仅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和起付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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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城乡居民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单病种年度累计支付限额1800元,多病种叠加最高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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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85%,支持多病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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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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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未备案门诊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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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未备案住院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750元,报销比例降低20%且不享受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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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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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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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多次住院起付线依次递减(在职300元、二级200元、一级100元,退休按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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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待遇 :扩大至A级药店按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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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未备案住院 :起付标准1500元(在职)、750元(退休),报销比例降低20%且不享受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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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同一统筹年度内,门诊、住院、门特、转诊转院等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三、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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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重残、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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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特困职工证》《困难职工证》或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起付标准按50%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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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病种范围需参考最新官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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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与住院待遇分开计算,门诊慢性病按定额管理,门特按住院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规定,具体执行以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