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覆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及相关并发症治疗,符合政策的参保职工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报销标准依据医疗项目类型设定限额或比例,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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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产前检查:包含B超、血常规、胎心监护等常规项目,最高报销限额为1500元。
- 住院分娩:顺产、剖宫产、多胞胎生育的住院费、手术费、药费均在报销范围内。
- 计划生育手术:人工流产、引产、节育手术(如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费用可报销。
- 并发症治疗:妊娠期高血压、产后大出血等生育相关疾病治疗费用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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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 产前检查:按实际费用报销,不超过1500元限额。
- 住院分娩:顺产定额报销3000元,剖宫产4000元;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增加500元。
- 计划生育手术:人工流产报销800元(怀孕4个月内)、1500元(4个月以上),引产报销2000元。
- 生育津贴:顺产享受158天津贴,剖宫产增加15天;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津贴天数计算。
参保人需在生育后6个月内通过单位或医保平台提交材料申请报销,确保社保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生育当月)。报销金额和津贴发放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