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可通过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医保中心服务窗口提交“浙丽保”报销材料,也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房直接结算,部分情形还支持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以下是具体报销渠道及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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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参保人需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医疗费用票据原件、费用清单、病历资料等,前往户籍或参保地对应的医保中心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报销范围涵盖住院、门诊特殊病种等符合“浙丽保”待遇的医疗费用,审核通过后报销款直接打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
定点医疗机构/药房直接结算
在丽水市内医保定点医院或纳入“浙丽保”联网结算的药房就医购药时,系统自动计算“浙丽保”报销金额,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部分。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部分费用需返回参保地医保中心补充报销。 -
线上平台自助申请
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浙丽保”服务专区,上传医疗费用凭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即可提交报销申请。线上渠道适合小额零星费用或异地无法直结的情况,审核周期通常为15个工作日。
报销时需注意:医疗费用需在次年3月31日前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外伤、生育等特定费用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参保状态异常(如断缴)期间的费用不予报销。
若对报销流程或材料有疑问,可拨打丽水医保服务热线0578-12345咨询。多渠道报销设计兼顾效率与便利性,建议优先选择直结机构或线上申请,减少跑腿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