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二级残疾证持有人是否可以办理病退,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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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疾病患者
若患有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类疾病,并经医院证明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满足年龄(男≥50岁、女≥45岁)和缴费年限(≥15年)要求,可申请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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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严重疾病患者
如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经医疗期满确认无法恢复劳动能力的疾病,且满足年龄和缴费年限条件,也可申请病退。
二、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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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类疾病 :需满足“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医疗期满”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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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残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按病退流程办理。
三、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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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男性需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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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需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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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 :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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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企业需提交职工档案、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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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 :若为二级精神残疾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满足5年病退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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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人 :因病导致二级残疾且符合条件,可参照企业职工病退流程办理。
二级残疾证持有人能否办理病退,关键在于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是否满足年龄和缴费年限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机构,准备完整材料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