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浙丽保报销方式及地点
报销方式:
- 市内就医:在丽水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浙丽保”和基本医保已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无需参保人先垫资再报销。
- 市外省内就医:
- 在市外省内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群众和在丽水市内就医时一样可享受“一站式”刷卡结算,同样无需垫资。
- 在市外省内未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报销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需先行自费结算,然后通过网上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同步申请基本医保和“浙丽保”手工报销。
- 省外就医:
- 在省外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政策范围内符合“浙丽保”报销范围的合规医疗费用,同样可以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医保政策范围外的自费费用,参保群众需提供正式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等材料通过网上或到丽水市内各医保经办机构“浙丽保”专窗申请手工报销。
- 在省外未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报销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也需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报销。
报销地点:
- 市内报销:在丽水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 市外省内报销:
- 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 未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手工报销。
- 省外报销:
- 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 未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需到丽水市内各医保经办机构“浙丽保”专窗申请手工报销。
网上报销流程: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丽保”进入页面,点击“快捷报销”模块下的“待遇报销线上办”功能,填写好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并邮寄材料办理。
报销所需材料:
- 医疗费用正式发票原件(纸质或电子);
-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门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需要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盖章有效的外配处方;
- 其他需要另行提供的材料。
特别说明: 无论是省内还是省外就医,参保群众在报销基本医保和“浙丽保”时,只需在线上或窗口提交一份相关材料,经办机构可以通过内部流转的方式完成基本医保和“浙丽保”的全部待遇报销。
报销打款账户: 默认为本人社保卡对应的银行卡账户,如需更改为本人其他银行卡或存折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的原件至“浙丽保”专窗申请账户更改;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