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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保上月没交,这月 是可以 补上的。以下是相关依据和步骤: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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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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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补缴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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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要提供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以及单位起草的补交申请(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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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缴 :由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请补缴上月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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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审核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审核用人单位的补缴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决定是否予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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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费用 :如果审核通过,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补缴社保费用,可能包括滞纳金等额外费用。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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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可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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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为参保人个人原因中断,例如离职后没有及时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或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但缴费失败的,其未参保或中断的缴费年限,不能以事后追补的方式进行补缴。
单位社保上月没交,这月是可以补上的,但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补缴,并可能产生额外的滞纳金等费用。建议用人单位及时补缴社保费用,以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