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西生育保险政策,男性生育津贴的新规定如下:
一、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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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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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治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的50%计发。2024年标准为2383元(较2023年增加5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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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自治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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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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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治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日平均工资的25天计发。2024年标准为6648元(较2023年增加3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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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自治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日平均工资 × 2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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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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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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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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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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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生育或手术需在次月1日起1年内申请。
三、与其他政策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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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假结合 :生育津贴与产假合并计算,满12个月参保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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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且不与医疗费用报销重复。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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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北部湾经济区等地区可能存在特殊计算方式(如按全体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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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分娩或流产前补缴欠费的,补缴后正常享受津贴。
以上政策综合了自治区及地方最新规定,确保男性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经济保障。